后记的后记-章节
我的小说大抵相当古怪,其中本作尤为突出。
作中叙述内容大半是在描写对其他作品里已结束的关键事件的事后处理,内容却完全不像番外篇,阅读也无助于理解别的作品,莫如说混乱。唐突提到某个人物“死了”,那是另一部长篇小说中的情节,而且在那里他只是被主人公打败的反面角色之一。究其缘由,既然已经确立“无需了解更多人物”的风格,在文章表达上便会束手束脚。实话讲,不光对读者不友好,作者写起来也费劲。明明要解释信号灯却不能谈及汽车,这样的情形时有发生。结果,尽管心里想着“这么写更容易理解,读过其他作品的人一看就能明白”,可偏生言不尽意。那干嘛还要坚持呢?看来这是现实感的问题。我虽是名符其实的幻想作家,仍不免顾忌现实领域。现代社会常被称作信息社会,大家都自认为了解各种知识,但那大概多半是一类深信“肯定比别人知道得详细”的错觉。世间结构并非单一固定的体系,更像由大大小小各自矛盾的结构混杂而成。在这重重矛盾堆砌的世界里,每当我思考这些不讲理时,总会怀疑“别的作品用过的解决方案,这部作品则行不通”,以致许多内容都没法呈现。本次杂志短篇录载中,有两篇为同期刊登而其中一篇被略去,又不得不重新整理。话说,在以Mephisto上刊载的作品为核心的短篇集《假若夜空有龙》(暂定名)内容中,恐怕也有堆积如山的内容无法提及吧。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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